在多倫多Kensington Market附近亂走,遇到的兩位可愛小女生。
其中一位因為家裡已經養了五隻貓了,所以問我能不能養這隻貓 ....


我很喜歡以步行的方式來認識一個城市。我開始一個人亂跑的「前科」最早可以追溯到四~五歲左右,因為自己一個人看街窗裡的芭比娃娃看得入神,而忘記媽媽在店裡頭影印,便緊張的單獨跑去媽媽工作的地方找她(殊不知媽媽從影印店走出來發現小孩怎麼不見了),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自己過馬路。

國中的時候回家都要去萬華火車站搭火車,因為從學校的方向看得到台北車站旁的新光三越,我便突發奇想的拉了兩個同學說要看著新光三越的方向前進,看會不會比走路到萬華火車站快(結果我們走了一個小時,到萬華火車站只要十五分鐘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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